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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万套现116万 特大非法经营案在沪开审

中新网上海8月31日电(陈静 璞萱)今天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套现案件,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霍某、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1岁的黑龙江人徐某和房产中介公司的同乡霍某为赚钱,动起申请POS机替人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的“歪脑筋”。徐二人通过在网上发布“信用卡刷卡套现”信息来吸引“顾客”。2010年2月至4月间,二人仅用3万元的周转资金,帮人套取的金额高达116万余元人民币,并从中获得手续费1万元左右。

      2010年4月22日,徐、霍二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12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二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浦东法院提起公诉。今天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某、徐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116万余元,扰乱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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