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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官司 百名中小投资者拟起诉五粮液

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五粮液的"调查门"事件尚未结束,中小投资者已开始酝酿对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民事诉讼。昨日,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士表示,五粮液的部分中小投资者已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赔偿诉讼,昨天1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投资者致电该律师事务所,表示有意参与这场诉讼。

      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依据证监会对其"虚假陈述"的定性及拟行政处罚的后续作为,五粮液证券民事赔偿案在法院受理上已不存在法律障碍,需要关注的只是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決定的时间与处罚对象范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五粮液虚假陈述行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以索赔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2006年8月9日至2009年9月9日期间,持有五粮液股份的个人或者机构,可以联系事务所办理上诉事宜。据了解,该事务所昨日接到一百多位委托者的电话,"这一百多位委托者不仅是上海本地人士,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各位上诉委托者的情况不一样,还不能估量赔款数额,有待于日后法庭的审理和判决。

      此外,五粮液作为基金重仓股,截至今年6月30日,有上投摩根、嘉实基金等机构的100多只产品持有五粮液股份,这些机构均有权利就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损失对五粮液提起民事赔偿要求。不过到昨日,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尚未接到任何一家机构的委托。

      宋一欣认为,截至今年6月30日,五粮液的股东户数为47.77万户,每户平均持有7946.31股,如果对五粮液公司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规模之巨,范围之广,涉讼金额与原告人数均可能是空前的,有极大可能进入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七大案序列(其他六案分别为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科龙电器案、生态农业案、大庆联谊案、杭萧钢构案)。

      [事件回放]

      9月9日五粮液公告称,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当日股价大跌6.22%,成交创下50.95亿元的历史天量。

      9月23日证监会通报五粮液涉嫌 "三宗罪":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

      9月30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承认,2007年年报的财务数据确实存在一定的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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